天等:干部驾车乱停放与年度考核“挂钩”
本网天等讯 2014年7月2日晚,牌照号为桂F-6ⅩⅩ2的天等县某县直部门的公务车辆由于违反当地“整脏治乱”有关规定乱停乱放,而被拍照送往天等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部门针对举报照片进行调查核实后,对驾车干部做出了处理,并对涉事单位领导进行约谈。
在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工作中,“公车和干部私车乱停放扰乱了城市交通秩序”成为该县城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为了提升政府部门和干部的形象,6月初,天等县纪委、组织部、交警大队联合向全县各单位下发关于整顿公务用车及公职人员私家车辆违规停放的通知,对车辆乱停放进行集中整治,对公务用车和党员干部驾驶私车停放作出明文规定,凡是出现乱停、乱放行为的干部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不管是公车还是私车,只要是乱停乱放,就要全县通报,在电视台公开曝光,并扣减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分数……”据天等县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目前,天等县有400多辆公务用车,在加上全县干部的私家车,每天在城区道路行驶的车辆上千辆,“要提升城市形象,干部必须带头遵守规则,才能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以前乱停放车辆的话,最多是交警罚款后了事,但是现在已经不是罚款的问题了,已经涉及到干部的考核问题。”天等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农政练说,天等县出台这一规定最大的焦点在于:党员干部不管你开的是公车还是私车,不管是办理公事还是私事,只要你乱停放,不但受到经济处罚,还作书面检讨,并酌减单位或者个人的年度考核绩效分,“甚至影响到干部的提拔。”
“要求群众做到的,我们干部首先要做到。”据天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黄海光介绍,将车辆停放管理列入干部的日常“公德”的考核范围,目的就是要求我们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自觉带头遵规守法,带领群众逐步养成讲文明、守秩序的良好风尚。
据统计,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已经有13个单位16名干部职工被通报批评,涉及公务用车13辆,私家车3辆,有13名当事人向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做书面检讨,2个单位的领导干部被诫勉谈话。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