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令” 革除党员干部纵酒恶习陋习

来源:龙州县纪委 作者:莫敏芳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5日 16:11 打印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开展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专项行动,坚决整治党员干部中的纵酒行为,要求广西党员干部在饮酒上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在公共场所猜拳行令、掷骰子或发纸牌等赌酒、强行劝酒和逼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严禁着工作标志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在携带密级文件或其他涉密材料时饮酒;严禁饮酒后值班上岗、执行公务、驾驶车辆。  
  笔者认为,这个“禁酒令”具有特殊性和必要性:特殊性体现在我国的酒文化博大精深的上面。从古至今,有不少文人墨客爱饮酒作诗,同时,酒在餐桌上有活跃气氛的作用。所以,酒就成了餐桌礼仪的必备,但是,不良社会风气也在日益纵酒中日渐形成,把“喝酒、吟诗、作对”高端大气的画面变成了“你吆、我喝、大家闹”的嘈杂场面,实在扭曲了酒文化真正的含义。必要性则体现在一些党员干部对酒文化理解的扭曲上面。曾经有段时间有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顶着个“红脸”,眼神迷茫、言语不清的办公;一些党员干部习惯“喝到位”了就要去“散散酒气”,出入一些娱乐场所,大肆公款消费;一些党员干部因酒后失态、酒后滋事闹事事件频频发生。甚至出现了“饮酒致死”事件,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严重动摇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喝酒本来是属于个人兴趣的问题,但是放任到我国的公务体制内,那就不仅仅是关乎于个人的问题了。干部是群众的楷模,在干部中倡导文明饮酒,反对纵酒是很有必要的一件事。以往就有公款消费吃喝的问题,其中菜肴的费用还算低廉的,真正的大头还是在酒水的消费当中,公款吃喝之后,大家就是要海吃海喝的节奏,好酒和贵酒那是接二连三的打开,这样的行为无疑就是在浪费国家的财产。群众对党员干部的这种纵酒陋习很是反感,“革命的小酒天天醉,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喝得姑娘呸呸呸,喝得老婆背靠背。”就是群众对一些领导干部肆意纵酒,不讲饮酒文明的辛辣讽刺。
  下“禁酒令”这样的行为从明文规定上来对党员干部起到约束的作用,给社会带来福音的同时革除了党员干部的恶习陋习,整顿了公务队伍里面的纪律问题。笔者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纪监督,明察暗访,对那些无视规定,敢于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惩处,加大对违反“六个严禁”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要严查快办,及时点名通报曝光,确保“禁酒令”落到实处,保障群众利益,廉洁奉公。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