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退回来了”
本网兴安 讯2014年7月11日,兴安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飚率县纠风办、第六纪工委一行来到湘漓镇灵源村委李家、李家湾、石家、羊古坪等4个自然村,走村入户,将原村委主任李某在代办村民水田建房用地批准及申报危房改造项目中非法索取的14300元违纪款一一清退给村民。
图为张飚(中)将清退款送到李声杰手中
“我今天来就是把追回的违纪款送回给你们!”张飚双手将违纪款送回到群众手中。“真是没想到,钱退回来了!感谢县纪委,感谢你们帮我追回了钱!”李家村李声杰老人(系李冬华的父亲,李玉雄的叔叔)紧紧握着3600元清退款激动地说。当天,李声达、李玉连、李玉生、李冬华、李玉雄、唐大军、文秀英等7位村民一一拿到了清退款。得知县纪委、监察局来“送”钱,他们还提前准备了一面印有“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的锦旗送给张飚一行,以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
图为张飚(左三)接过村民送的锦旗
图为张飚一行将清退款送到李声达(左一)手中
图为唐大军家人高兴地接过清退款
图为清退款返还到李玉连(右一)手中
据悉,原灵源村委主任李某违纪案源于2014年3月的一个信访件。兴安县第六纪工委在接到县纪委信访室转办的信访件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对群众实名举报李某违纪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第六纪工委通过对该信访件的分析,结合巡查和驻点工作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深入该村委13个生产队、8个自然村开展调查,完成了对18人的调查和取证,在一周时间内使案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最终,查明李某违纪事实,并涉嫌犯罪。该案于4月23日移送县检察院。
据了解,今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察局加大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切实维护民利。对低保资金、危旧房改造资金、合作医疗资金等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开展专项巡查5次,巡查涉农资金1053.4万元,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4个,查处涉及损害群众利益案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涉及金额5.8万元。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