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狠刹“酒风”树“新风”
来源:玉林市博白县纪委 作者:张春蕾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4日 08:52
打印
本网博白讯 为了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博白县纪委和组织部联合发出通知,明令禁止党员干部纵酒行为,严格规范接待标准,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明令禁“酒局”。该县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在公共场所猜拳行令、掷骰子或发纸牌等赌酒、强行劝酒和逼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严禁着工作标志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在携带密级文件或其他涉密材料时饮酒;严禁饮酒后值班上岗、执行公务、驾驶车辆。
新规树“新风”。结合实施“禁酒令”,该县制订了新的接待标准,“领导干部下乡用餐每人每餐不得超出15元,一律不准上烟酒”。县四家班子、纪检监察干部、组织部干部、县督查组人员带头贯彻执行,做到不“吃、拿、卡、要”,不铺张浪费,自觉到乡镇政府廉政食堂按规定就餐。乡镇平时召开各项工作会议、各种公务接待如需用餐一律安排在政府食堂。“以前下乡总在外面饭店吃饭,喝酒、猜拳、劝酒、逼酒……既影响身体又影响形象更影响工作,现在禁酒令出台了,我们终于可以一身轻了!”该县督查组的一名干部对笔者说。
监督促“落实”。该县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对党员干部饮酒行为的教育监督和约束,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委组织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有违反“六个严禁”和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对性质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还要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