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出台“七不准”给党员干部及家属施上“紧箍咒”
来源:博白县纪委 作者:冯铭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8日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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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博白讯 7月7日,博白县出台“七不准”纪律,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家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共同参与和支持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七不准”纪律对全县的党员干部及其家属的行为作了严格的规定。一是不准干预插手工作上的事情;二是不准“走读”和遥控指挥工作;三是不准利用职权影响收受红包、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以各种名义用公款进行宴请、旅游或公车私用;四是不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五是不准打着党员领导干部的旗号干预和承揽建设工程或参股搞经商牟利活动;六是不准利用职权影响为家庭及亲戚朋友办理违反政策规定的事项;七是不准参与“黄赌毒”、“两违”活动以及封建迷信和宗族势力活动。
为了使“七不准”纪律贯彻到位,博白县以下发《致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家属的一封公开信》的形式,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及家属阅读学习“七不准”纪律要求后,必须在阅读回执单上全部签名承诺,并将签名的回执单统一上交到县作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博白县“七不准”纪律的出台,不仅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监管,而且对党员干部的家属也施加了“紧箍咒”,进一步推动了干部作风建设的纵深发展,在倡导构建温馨、幸福、廉洁家庭的同时,在全县也掀起了一场弘扬清风正气,倡导良好家风,争做“博白好人”的新风潮。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