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区“三力”齐发聚焦主业

来源:北海市海城区纪委 作者:蔡欣蓉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4日 16:11 打印

  本网海城讯 中央纪委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决策部署后,海城区纪委监察局不等不靠,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力”齐发,加快转变职能聚焦主业,转变工作方式增强工作实效性,改进作风加强自身建设,创新体制机制,真正当好执纪的“监督员”,切实做强做优反腐倡廉主业。

 
 
  履职能强主业夯基础,提升“发展力”

 
 
  海城区纪委监察局在不增加机构和编制的情况下,优化内设机构,强化办案职能,通过整合、归并,在原有1个案件检查室的基础上,新组建1个案件检查二室,在调整内设机构的基础上明晰了职责,减少交叉,进一步厘清了内设机构的职责和工作的方式,充实配强一线办案人员,办案人员数达到委局机关干部编制数的56%。加强案件谈话室规范化建设,从监控设备、办公设施上加强安全措施,配备办案专用手提电脑以及录音笔等办公设备,保证办案用车等后勤服务,从人、财、物等多方面向办案一线倾斜。集中力量办大案,正风肃纪刹“四风”,今年以来共立案9件,同比上升125%,形成有效打击力度。同时将履行职责的范围归位到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上来,开展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分管的其他业务工作摸底调查,清理区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一般性议事协调机构共108项,清理兼职和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纠“四风”敢揭短重实效,提高“威慑力”

 
 
  海城区纪委在全区开展“令行禁止、严于律己、反对四风”专项活动,召开治理“四风”、节俭过节专题会议,结合海城区的实际,对海城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过节,明确提出“七个严禁”要求,即严禁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烟酒、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购物卡;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使用、停放车辆;严禁违规开展各种节庆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确保令行禁止。围绕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开展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主动检查与受理投诉举报相结合、日常性监督与阶段性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节日期间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使用、节日值班值守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暗访老街、外沙、城市周边等餐饮店、大排档,联合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对全区管理资金较多的部门开展“三公”经费抽查,严查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实行“两个必查”(对媒体曝光必查、群众举报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并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切实营造出反对“四风”、移风易俗、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同时强化群众评议,倒逼作风不留情。以“政风行风”电台热线、公众评议和电子监察平台作为改作风的重要窗口,通过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群众评议,倒逼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党员干部勤政廉政。

 
 
  建机制抓载体转作风,强化“防御力”

 
 
  通过丰富制度建设,筑牢防线不放松。根据海城区实际,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的笼子。制定下发了《北海市海城区科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实施办法(暂行)》,并对报告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健全问题案情信息沟通机制,充分利用约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对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警示,早提醒、早处理。严格执行《北海市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六条规定》,扎实开展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走进群众、改进服务、解决问题”的主题实践活动、“面对面、背靠背”互促互评活动、“点点意满满情 助力微心愿”活动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动态,了解群众需求,查找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让权力在反腐倡廉编制的“大网”中阳光运行,以反腐倡廉制度有效落实惠泽基层群众。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