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规范酒席操办得人心 倡导节俭文明树新风

来源:融安县纪委 作者:江昕颐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1日 16:25 打印

  本网融安讯 “干部职工操办婚宴酒席,婚嫁双方分别办理宴席的,各办理的桌数不得超过13桌(130人)”、“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干部职工操办的婚丧事宜,馈赠、封送的礼金或同等价值礼品每人次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

  近日,融安县出台了《融安县干部职工操办、参与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

  “这个《规定》征集了全县干部职工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一些要求还是很能代表大多干部的想法的。有了这个《规定》,减轻了不少‘吃酒’给我们带来的经济压力。”融安县组织部干部覃玉琴说。

  一直以来,不少干部职工反映,每年参加同事间的各种婚丧喜庆酒席太多,特别是在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嫁、娶、乔迁等等酒席多到疲于应付,随“份子”经济负担很大。

  今年初以来,融安县纪委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广泛征集干部职工操办酒席的相关意见和建议,经过反复修改于6月正式出台文件。这一《规定》贯彻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了融安县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是融安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反对“四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移风易俗,引领社会文明新风的又一重大举措。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