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调处办抽调干部索取好处费获党纪政纪处分
来源:兴业县纪委 作者:莫田珍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6日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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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兴业讯 兴业县调处办抽调干部杨某某,利用职务之便,索要好处费6000多元,被兴业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经查,兴业县调处办抽调干部杨某某,在2012年至2013年8月期间,办理兴业县卖酒镇周覃村周村肚第九村民小组与忠良村第三村民小组关于龙豆崎山岭的权属纠纷案件调处过程中,以各种名义多次向卖酒镇周覃村周村肚第九村民小组办理此纠纷的代表钟某某等4人索要好处费共6658.5元。2014年6月,杨某某被兴业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