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一正科领导因违规公车私用被通报

来源:忻城县纪委 作者:罗忻蔚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4日 10:13 打印
  本网忻城讯 日前,忻城县纪委在全县范围内以红头文件形式实名通报一起正科领导干部违规公车私用问题。
  经查,4月20日上午九时左右,忻城县信访局局长罗宝荣未履行相关手续违规驾驶本单位车号为桂GXF678的公车与其爱人到柳州市看望在柳读书的女儿,当天下午三时许回到忻城县城。
  罗宝荣同志违规公车私用问题,是在各级党委、纪委三令五申严禁公车私用、媒体持续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的背景下发生,属顶风违纪行为。经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对罗宝荣违规公车私用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于6月12日给予罗宝荣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悉,这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该县第一次以红头文件实名通报违规行为,在全县干部群众中反映强烈,通报形成的有效震慑力,进一步深化和巩固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成果,彰显了该县对查处违规行为无论职位高低都绝不姑息的鲜明态度。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