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一步加强我区领导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实践和思考

来源:自治区纪委 作者:蒋克昌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3日 15:59 打印

  党风连着政风、影响民风,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作风建设开局起步,抓住了党的建设的关键问题,全党上下出现一股新风正气。我区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坚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在紧贴中心中推进,在服务大局中加强,在联系群众中深化,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推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面临的世情、国情、党情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我们要解决的问题、应对的挑战很多,必须紧紧抓住“五个抓手”不放松,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风气,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解决问题、服务群众,更好地带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的宏伟目标。

 

  一、必须强化学习教育这一抓手,不断增强作风建设自觉性

 

  人是教育的产物、环境的产物。领导干部作风表现在行为上,根子在脑子里,一些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归根到底是党性不强造成的。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应把党性教育作为基础环节抓实抓好。一要坚持抓教育、筑防线。这几年,我区坚持把作风培养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建立常态化的学习教育机制,突出实践特色,在革命老区、贫困山区、边境地区、北部湾经济区建立了一批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现场体验教学基地,在加强干部一线锻炼和作风养成中发挥了较好作用。当前,要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增强宗旨意识;加强政绩观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正确看待政绩,科学衡量政绩;加强执政能力的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把握执政规律;加强诚信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诚信观念,确立诚信意识,塑造诚信形象,提高诚信素质;加强勤政廉政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警自励,始终做到清正廉洁。二要坚持抓载体、建平台。作风建设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常抓不懈、常抓常新。这几年,我区深入开展了作风建设效能年、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工作落实年、“六治六促”、“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总结这些年我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成功经验,很重要的一条启示就是精心设计活动载体,让干部面对面、心贴心地服务群众、助推发展,使作风建设常抓常新,抓出声势、抓出成效。作风建设具有时代性、阶段性的特点,又具有不断发展变化的特点,我们要围绕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工作特点,针对不同阶段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不同问题,以及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的特点,选好活动载体,搭建工作平台,使作风建设变成具体行动,确保年年有延续、年年有提升。三要坚持抓领导、树表率。好的风气,既靠抓,更靠带。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下发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轻车简从,一辆中巴车、一个笔记本,跑遍全区14个市深入调研和指导工作。其他自治区领导也自觉执行八项规定,推动了全区党风、政风转变。各级领导干部纷纷上行下效,坚持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做起,带头改作风,带头深入基层听实情、办实事、解难题,与基层群众面对面共商脱贫致富、改革发展新思路,全区从上到下形成了为民务实清廉的新风正气,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称赞。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自觉通过“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断强化自我检查、自我教育、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意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自身的模范行为推动作风转变。

 

  二、必须强化服务群众这一抓手,不断增强作风建设的群众性

 

  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核心是增进群众感情,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党心民心更加聚合,使党的执政根基更加牢固。这些年来,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抓手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开展了“万名干部进村住户”、3000名第一书记蹲点扶贫攻坚等活动,并将农村群众工作的做法向工矿企业、城市社区、高等院校推广和延伸,不断推动群众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拓展,促进机关转作风、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2013年4月份,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决定,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区上下广泛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并明确把把这项活动作为改进干部作风、密切干群关系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全区各级各部门5万多名领导干部下乡进村住户,带领群众开展清洁家园、清理水源、清洁田园行动,为人民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和和问题。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下发以来,群众看到的是各种会议“鲜花没了、发言实了、简报短了”,领导活动“更节约了、更务实了、更高效了”,全区上下一片叫好声。产生这种效果的根本原因是我们心中有群众,群众需要什么就努力做什么,群众反对什么就坚决抵制什么,群众满意什么就自觉坚持什么,始终把人民利益和意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形势下,建立良好的党群互动联系机制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课题,必须突出“三个强化”,不断引导和促进领导干部执政为民,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一是强化群众观点。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党员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一基本问题,始终把人民群众当作我们的衣食父母,在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上,与时代发展潮流、现代政治理念、人民群众期盼合拍。要坚持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服务基层的工作导向,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强化群众立场。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听来自老百姓的呼声,多想老百姓的感受,多看老百姓的生活状况,体会民生、体悟人生,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所忧所困,发现我们工作的差距和不足,做到感情向群众倾注、政策向群众倾斜,不断克服交通方便了走近群众的身影却不见了、信息灵通了解群众反映的事情却少了、生活富裕了和群众的感情却疏远了等弊端。三是强化公仆意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人民群众的美好愿望,就是我们工作的奋斗目标”,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办事情,不要先考虑形式怎样好看,而要先听群众怎样评判,不要先想领导高兴不高兴,而要先分析对群众实用不实用,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的态度,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全心思地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努力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让群众高兴、让群众满意,不断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三、必须强化专项治理这一抓手,不断增强作风建设针对性

  

  这几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在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每年都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一步一个脚印地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反腐倡廉建设逐步形成以重点带全面、积小胜为大胜的良好局面。特别是2011年自治区成立了解决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出台《关于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意见》,将排查梳理出来的15项突出问题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明确工作目标,限期逐项解决,有力遏制了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新形势下,作风建设必然出现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我们要结合全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实际,进一步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坚持上下合力,齐抓共管,多法并举,综合施治,切实拿出系统配套的解决办法。一是紧贴形势要求,确定工作任务。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抓住那些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而且具备一定条件、通过一段时间集中治理可以达到阶段性目标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不断增强作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决整治对中央规定变着法子规避的行为,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打擦边球,坚持以好的作风抓作风、以实的办法抓落实,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紧扣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针对不同问题的具体情况和特点,抓住关键,找准症结,有的放矢,对症施治,努力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整体工作的推进,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突出问题的解决。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整改处理意见,狠抓整改落实,同时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三是紧抓成果应用,健全长效机制。注重总结经验,坚持公开透明,着力完善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特别对经常出现的问题要着重从规律上找原因,对反复发生的问题要着重从制度上找原因,对长期存在的问题要着重从主观上找原因,抓住问题实质,找准思想根源,提出从源头上防治的办法和措施,完善工作责任制和协调配合、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制度机制,着力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

 

  四、必须强化制度建设这一抓手,不断增强作风建设长效性

  

  邓小平同志曾经深刻地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从解决问题的角度看,反“四风”、改作风,需要干部的自律,但更离不开制度的力量,必须坚持用好的机制营造好的环境,好的规矩打造好的作风。这几年,我区通过建立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党性定期分析、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监督检查等制度机制,把原则性要求变成操作性措施,把软指标变成硬规定,有效推动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自治区党委制定下发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加强督促检查等5个方面30条具体要求;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办法》,提出了7个方面34条具体措施。自治区纪委组织制定《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对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诫勉谈话和函询、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形势在不断发展,作风建设也将不断拓展,我们要对那些切实可行的做法,既要在工作实践中长期坚持,又要注意进一步总结完善,抓好固化,使之成为工作遵循。从当前的情况看,中央和地方抓作风建设的制度较为完善,关键是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重点抓好“四个确保”。一是确保“一岗双责”落实。探索建立作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专项述职制度,要求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既带头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又负责抓好分管部门的制度落实,形成抓作风建设的持久推动力。二是确保权力公开运行。进一步扩大党务、政务等公开的范围和覆盖面,提高政治生活的透明度,及时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和细则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大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广泛运用传统和现代媒体进行发布,切实把制度落实情况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坚持群众评判,积极探索机关作风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办法,引入作风建设群众评判机制,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满意度测评,使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做到早抓早主动,不断推动干部作风持续改进。三是确保选人用人导向。选什么人、用什么人,就会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党风,干部考评应坚持作风标准。在考评内容上,把作风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民意在考评中的权重,并将其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在考评方法上,根据实际不断改进和创新,切实将干部作风情况考准考实。要着力构建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的用人机制,着力构建奖优罚劣、开门改作风的常态机制。坚持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老百姓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重视选拔那些作风优良、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充分发挥选人用人“风向标”作用。四是确保制度刚性执行。制度不落实等于一纸空文,等于形同虚设。我们既要坚持不懈完善制度,与时俱进创新制度,更要严之又严执行制度,切实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带着执行制度,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坚决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制度没有特权,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确保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五、必须强化监督检查这一抓手,不断增强作风建设严肃性

  

  强化监督检查,是作风建设的有力保证。近年来,我区各地各部门坚持多措并举,采取重点抽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巡视监督、信访受理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掌握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一批问题,有力地推动了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据不完全统计,仅2013年上半年全区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32起,处理违纪人员42名,自治区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在全区引起了深刻反响。多年的实践表明,推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需要坚强的组织纪律作保障,加强监督检查至关重要。一要严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要分专题、分领域开展经常性的专项督查;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情况,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组织人事部门要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公用经费预算和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切实管住“三公经费”开支这个“闸门”。要注意整合力量、统筹安排,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少基层负担。二要严格监督。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自觉接受监督,以坚强党性和实际行动当好作风建设的“领路人”。以权力集中领域和部门为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防止权力滥用,防止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时节为重点,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监督检查,防止不良风气的发生。三要严格纪律。对监督检查发现或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要迅速核查。特别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要敢于碰硬,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社会影响恶劣的,除依纪依规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督促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树好形象。

(作者为自治区纪委副书记)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