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区一中学校长伙同出纳套取学生餐费发放奖金和补助被通报

来源:江州区纪委 作者:李海鹏 卢华艳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3日 11:28 打印

  本网江州讯 近日,江州区纪委就发生在学校食堂的一起私分国有资产案件进行通报。该案例也是自去年江州区全面推行“学生满意食堂”工程以来,查处的首例学校食堂腐败典型案例。

  此次通报案例涉及2人,内容如下:

  原江州区太平镇中学校长马某某伙同出纳陈某某,在2008年秋季学期至2011年秋季学期期间,通过加大饭堂伙食采购费用,套取学校饭堂经费61176.68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和补助。江州区法院判决马某某和陈某某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免于刑事处罚。江州区纪委分别给予两名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推行“学生满意食堂”工程,旨在强化对学校食堂食品食材采购管理使用工作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实现“阳光操作”。对在食堂食品食材采购过程中“买少报多、买低报高”等从中截留、套用或获取私利的违纪违规行为,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