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洁到灵川县调研“阳光信访举报”工作
来源:灵川县纪委 作者:申云秀 龙漪 唐开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2日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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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洁(右二)在灵川县“阳光信访举报”示范点潭下镇调研指导工作
本网灵川讯 6月12日,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于洁到灵川县调研阳光信访举报工作。
当天上午于洁一行先后到灵川县 “阳光信访举报”示范点潭下镇和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地点,实地察看信访办公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关于“阳光信访举报”工作的汇报,详细了解灵川县开展“阳光信访举报”,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方式方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困难。
于洁对灵川县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希望灵川县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加快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党委要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落实领导的责任、检查考核的责任、教育的责任、示范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责任的落实,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主业主责,切实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强化执纪监督力度,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桂林市纪委副书记韦秋燕、灵川县委书记袁国华等陪同调研。
于洁(左二)听取灵川县关于“阳光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汇报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