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卫平对信访举报工作作批示:从责任担当的深度 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业务范围内问题

来源:自治区纪委信访室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1日 16:39 打印

  本网讯 最近,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邓卫平在自治区信访局报送的《信访情况》第六、第八期和自治区纪委信访室报送的有关材料上作重要批示:一是请自治区纪委信访室加强与自治区信访局衔接,将群众到自治区信访局反映纪检监察业务方面的举报作为委厅信访举报工作的任务之一,抓好督办落实;二是自治区纪委信访室要将群众到自治区信访局上访纪检监察诉求问题及时对接取回,从责任担当的深度抓好落实,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三是群众到自治区信访局反映问题,都是我们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听取群众反映诉求的重要渠道。我们要形成工作对接长效机制,共同抓好落实,共同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自治区纪委分管信访举报领导及时组织信访部门传达学习邓书记的批示精神,深刻分析了批示的内涵和时代意义,要求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责任担当的深度,从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认真做好工作衔接,共同抓好群众到自治区信访局反映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问题的解决工作。一是转作风。切实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业务内问题,把基层群众的事放在心上,把群众的事办好。由委厅领导带队到自治区信访局调研,共同研究信访举报件分流和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对接办法;二是转方式。自治区纪委信访室要改变过去等的观念,每月定期专人主动到自治区信访局对接,及时取回群众反映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诉求件;三是建立分流管理台帐,优先办理。对自治区信访局分流过来的信访举报件建立专门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优先办理;四是抓好督促办理。按照有关规定,凡由委厅业务室和各市纪检监察机关承办来自自治区信访局的信访举报件,实行专项督促办理,定期通报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五是对到自治区信访局反映的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合理合法诉求,因未及时核实处理又出现重复越级赴邕进京上访问题的,要向当地主要领导进行通报,必要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