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四举措加强民生资金监管
来源:灵山县纪委 作者:罗宗波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1日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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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灵山讯 近年来,灵山县大胆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新举措,把好民生资金监管关,从源头上防止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民生资金等问题的发生,促进全县民生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以制度做为保障。以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和“学制度、用制度、守制度、创新制度”主题活动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民生资金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加强制度保障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避免资金违规使用行为发生。2013年以来,共健全完善民生资金各项管理制度25项。
二是以公开促进监督。创新惠民政策宣传模资金各项管理制度式,以“纠风惠民、服务百姓”为主题,积极开展“阳光灵山惠民生”活动,扩大信息公开,提高广大群众对党和国家各项民生政策的知晓率,使民生资金在阳光下运行。2013年以来,共创建阳光村18个,“阳光学校”78间,创建“阳光医院”21家。印发《灵山县惠农政策手册》5000册,发放“阳光学校明白卡”30000多张,发送惠农政策短信20万条。
三是以检查助推监管。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助推民生工程实施、服务保障灵山经济建设的重要抓手,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清理检查,纠正各种违规使用民生资金的问题。2013年以来,开展各项民生资金专项检查15次,发现问题2起,已责令全部整改。
四是以查处警示一方。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严肃查处民生资金方面的腐败案件,以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保证资金的安全。同时,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和曝光,发挥教育和警示作用。2013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等民生资金案件10件,涉及金额39万元,给予党纪处分8人,政纪处分5人,其中双重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