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纪委多措并举加强机关和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

来源:百色市纪委 作者:叶自瑭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30日 12:58 打印

  本网百色讯 百色市纪委监察局按照“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部署,采取多项措施,从严加强机关和干部队伍管理,不断完善用制度来管人、管事、管物的有效机制,使管理工作逐步实现了程序化、规范化、正规化。


  理清职责,夯实规范管理基础。一是进一步整合优化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工作职责需要,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室,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市人民政府纠正不正之风办公室)。撤销执法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新设立执法效能监督室(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撤销教育研究室,新设立宣传教育室、研究法规室。新设立第三纪检监察室。目前,根据自治区纪委有关文件精神,正着手新一轮内设机构调整。二是科学分工,明确职责。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分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具体分管的工作和处室,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与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以及驻百色中区直各单位一一对应联系指导的工作机制,避免因工作职责不明确而发生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三是清理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回归主业。对与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和查办违纪违法行为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理顺、清理,对因相关工作已完成、自治区对应的议事机构已经撤销的、与纪检监察职责非直接相关的、因工作职责已经转移相关部门的38个政府性议事协调机构,清退出来,明确不再参与。同时,着手清理党委性与纪检监察业务非直接相关的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职责,突出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主业,避免“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现象。


  健全制度,形成规范化管理常态。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实际,制订和完善了《中共百色市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百色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中共百色市纪委、百色市监察局机关室主任例会制度》和《中共百色市纪委、百色市监察局党总支委主要职责和议事规则》以及《纪检监察干部驾驶公车审批备案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制定制度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形成最终制度,从而使修改后的规章制度更具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这些制度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明确具体,使领导干部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克服随意性和盲目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效地规范了全体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了委局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从严监管,强化干部队伍规范管理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源头,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约束,采取谈心谈话、相互提醒、学习培训等方式,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自觉遵纪守法,争当民务实清廉的表率。以“九不准”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不准泄露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秘密;不准擅自携带案件材料及其他重要文件外出;不准瞒案不报、压案不办或拒不执行、拖延执行上级的工作安排;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等工作;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吃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或通过涉嫌违纪的单位与人员办理私人事项;不准擅自驾驶公用车辆和私自向外单位索要借用交通、通信工具,不准违反财务纪律挪用、拖欠公款或报销各种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对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队伍的纯洁性。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中深入开展“七比”活动:比遵守纪律、比学习创新、比岗位技能、比规范管理、比工作质量、比服务群众、比团结进取。通过开展“七比”活动,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执纪监督水平,人人争当合格的“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