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一股长涉嫌玩忽职守致国家专项资金受损被查处
来源:凤山县检察院 作者:毛再吉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7日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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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凤山讯 凤山县林业局股长韦某在审核“林业生产用油补贴”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使得某林场虚报和扩大范围获得国家林业生产用油专项补助资金,造成国家专项资金476385元受损。近日,凤山县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将韦某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9年,中央开始启动国有林场企业、林场、苗圃等林业生产用油补贴机制。凤山县林业生产用油补贴在2009、2010年度经自治区林业厅根据各申报单位的用油统计数据,直接分配下达补贴资金。2011年、2012年按填报工作要求,由各国有林场企业、林场根据当年实际林业生产用油及完成量,按照用油定额表标准,填写当年用油统计表后,统一交韦某负责审核、汇总后,逐级上报。2011年,某林场在没有育苗、林木加工等项目的情况下,多报用油136.5吨,按3490元/吨,折算补贴资金为476385元,用于其他林业开支。
公诉机关认为,韦某在负责林业生产用油补贴审核工作中,未对某林场2011年填报的林业生产用油补贴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致使该林场多报林业生产用油补贴资金476385元,并用于其他林业生产开支,其行为已涉嫌玩忽职守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