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四个强化”建立落实“八项规定”长效机制

来源:隆安县纪委 作者:甘丽华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5日 11:09 打印

  本网隆安讯 为全面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隆安县纪委通过“四个强化”健全和完善与八项规定有关的管理制度,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责任。将“八项规定”的要求纳入各乡镇、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并与监督检查、目标考核等挂钩,形成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考核到位的责任机制。年初,县委书记与各责任单位鉴定了2014年度隆安县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

  二是强化专项检查,加强考核。将落实“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作为县纪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从监督检查的步骤、内容、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入手,督促落实上级部署,并持续整改,保证“八项规定”的执行效能。县纪委每个月都安排督查工作组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八项规定”情况进行2次以上的专项检查。

  三是强化群众监督,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台、廉政手机报、展板等形式,将上级纪委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上网、上报、上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依法依纪惩处。认真核查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的突出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充分发挥责任追究的震慑作用,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通过建立落实“八项规定”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进一步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全县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明显好转,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编辑:刘亭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