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五定”方针化解信访积案

来源:平乐县纪委 作者:陶彩忠 唐顺松 龚金水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4日 11:20 打印

  本网平乐讯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平乐县把化解信访积案作为“走转解”活动重要内容来抓,认真落实“五定”方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走进群众、改进服务、解决难题,扎实开展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五定”方针是:定人员、定方案、定时限、定要求、定效果,即根据积案涉及的领域部门和人员、化解难易程度、采取的方法和手段,制定信访积案化解方案和要求,限定终结案时间。在信访积案化解大行动中,该县共有12名县处级领导、24名乡镇、部门主要领导主动领责,100多名机关干部参与积案化解工作。

  活动开展一个月以来,全县共召开6次联席会议,与20多名当事人见面调处成功化解信访积案6件,其中自治区、桂林市交办的信访积案3件。在这次活动中,化解了该县同安镇旺塘村委桥板自然村廖氏家族与张家镇湖洋村委水浸坪自然村因葬祖墓引发的百年纠纷,促进了群众生活的安宁和稳定,深受群众欢迎。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