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出台“八不准”严管窗口服务行为
来源:博白县纪委 作者:冯铭 曹靖坤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7日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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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博白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转作风、强服务、当先锋”活动取得实效,近日,博白县出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具体行为“八不准”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服务行为,努力为群众创建良好的办事平台。
“八不准”规定对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提出了明确标准和严格要求。一是不准让行政相对人既跑大厅又跑单位;二是不准收受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乱收费、索要行政相对人的钱物或报销费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理行政许可的宴请;三是不准对行政相对人态度蛮横,语言粗暴,挟私报复;四是不准包庇、袒护和放纵违法行为;五是不准以貌取人,厚此薄彼,对待行政相对人应一视同仁;六是不准取笑、讽刺行政相对人;七是不准因行政相对人的过激言行影响办理行政许可;八是不准借故拖延、推诿、搪塞影响办理。
为了使“八不准”真正带上“高压电”,博白县还专门设立群众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只要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建立县直有关单位纪检组长进驻制度,每周轮流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对窗口服务进行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和处理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等不良现象,以实际行动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