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保监局“三分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来源:广西保监局 作者:彭韵芬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30日 17:10 打印

  本网讯 广西保监局通过分级负责、分项落实、分点考核“三分制”,细化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原则,建立分级负责制,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抓”,各处室负责人“具体抓”;局党委每年均与各处室负责人、处室干部分层次签订廉政勤政责任书、开展廉政谈心活动,层层传递压力、落实责任。

  二是局党委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局纪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年初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年工作计划,确定6大项24小项具体工作,逐项落实责任处室、责任人、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年中开展专项监察,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处室进行督办督查。

  三是将中央、保监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分解成41个考核要点进行百分制打分,并根据要求及时调整、充实考核要点,在考核内容力求全覆盖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提高针对性。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