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一案三评”确保案件查办安全文明

来源:天等县纪委 作者:黄尓实 袁权 王江河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8日 10:24 打印

  本网天等讯 “下面我从线索举报、初步核查、立案调查及办案纪律四个方面内容,对本人查办把荷乡民政办人员贪污一案作自评汇报,请各位领导点评指正。”在天等县纪委日前召开的案件点评工作例会上,纪检监察一室办案人员如是汇报。据悉,这是该县创新推行“一案三评”机制,构建“制度管人、机制管案、规范管事”科学办案模式,确保案件查办安全、文明、合规的一个缩影。

  办案人员自评。即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案人员每查办一起案件,须从线索举报、初步核查、立案调查及办案纪律四个方面内容对案件查办整体情况作出自评,进行书面小结。 分管领导点评。即案件在移交审理前,案件承办人须在室务会上公开自评结果,主管领导及其他办案人员针对案件承办人的自评结果进行点评,并由主管领导综合评议结果,对办案技巧、社会效果等进行综合点评。 常委会考评。即县纪委常委会对提交研究的每一起案件,都要通过“四查四看”进行评定:查廉洁办案,看有无接受吃请、收受贿赂等问题;查遵规守纪,看有无以案徇私、压案不查,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查执纪观念,看有无大局意识不强、执纪行为不文明等问题;查案件质量,看通过办案所带来的社会、政治和经济效果。评定结果分为好、中、差三个等次,列入年底绩效考评范围。

  据了解,该县1-4月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4件,均能做到安全、文明、合规,没有任何冤案错案发生。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