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从严快办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

来源:大新县纪委 作者:许浩龙 赵丹丹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7日 11:13 打印

  本网大新讯 4月9日至11日,大新县纪委监察局根据网民举报,迅速查办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给予县工信局赵精锋、县百货公司农定喜等6名涉案人员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等处分。

  该案基本案情为:今年3月18日上午,大新县工信局党委派出指导组共4人参加县百货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会后,与会人员共22人到酒家用餐,有6人用餐至下午5点多钟,开支用餐费用1616元。4月2日,此事被网民举报到广西红豆社区崇左论坛。

  该县工信局及县百货公司参加会议的党员干部公款吃喝,置中央“三申五令”于不顾,顶风违纪,影响恶劣。为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加强警示教育作用,4月15日,该县将此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