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要求全区水利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四个“一律不得”
来源:驻自治区水利厅纪检组、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1日 08:51
打印
本网讯 3月28日,自治区水利厅召开全区水利系统廉政工作座谈会,对全区水利系统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活动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全区水利系统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活动,一是大力开展水利反腐倡廉教育活动。通过抓正面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廉政谈话活动、组织全区水利系统公务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二是开展纠正水利系统违纪违法专项工作。积极配合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查处水利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各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对主动交待违纪违法问题、退出违法违纪所得的人员视情节从轻从宽直至免予处理的支持。三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堵塞漏洞。
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会议要求全区水利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四个“一律不得”,即一律不得违规插手水利项目安排招投标、水利资质资格审批等事项;一律不得出于个人利益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或者以明示、暗示方式干预水利工程建设;一律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允许、纵容亲属在本人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一律不得默许、纵容、授意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牟取私利,一旦发生此类问题要严肃处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