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四风”问题从“无”到“有”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韦义华 张相兵 孙小娟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4日 08:54 打印

将“四风”细解成23个条款,分类指导征集意见

钦南区:“四风”问题从“无”到“有”
 
 

  在钦州市钦南区办公楼大厅内,一排公开常委领导班子和11名常委个人“四风”问题板报特别引人注目——存在问题“严重”的,其中文山会海的18条,政绩观偏差的12条,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超标的10条,接受请吃的9条,而存在问题“一般”和“轻微”的条数更多。3月27日,自治区督导组对此给予高度评价:“勇敢的举动,动真格的态度。”

  解决“四风”问题,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焦点。活动一开始,钦南区就发动群众提意见,征集到意见数百条,但大多都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收回来的“四风”意见表上,提及四家班子“四风”问题的不足30条,多是套话空话,而绝大部分填“无”。

  “能征求到意见并立行立改是小问题,征求不到意见问题不解决的才是大问题。”这是钦南区领导班子的共识。通过认真分析,该区领导发现,征求不到“四风”意见根子出在方式方法上,即征求意见表的内容设置太笼统,许多基层群众不明确“四风”是什么。

  3月23日,钦南区领导决定,细化征求意见表,让“四风”通俗化,帮助征集对象理解“四风”含义和反“四风”的意义,将区委常委可能存在的“四风”问题细化分解成23个具体表现,其中形式主义细解为6个方面、官僚主义7个方面、享乐主义5个方面、奢靡之风5个方面。

  记者了解到,细化后征求意见“操作”起来就容易了,如奢靡之风被细化为公款送礼、收受特产、接受吃请、超标用房用车、出国考察多、铺张浪费等6项,每一项的后面都设置了“严重、一般、轻微、没有”4个选项,填表者只需要打个勾。

  为配合新的意见征集活动,钦南区实行“首征追办制”,对首次征集到意见的单位,对意见的处理进行追办、转报等进行明确规定。同时,对不同单位进行分类指导征集,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建言。

  截至3月24日,该区100多个参与活动单位的征求意见表陆续回传,几乎“弹无虚发”。从发放的3000份征求意见表中各抽取其中的500份进行统计,结果“四风”问题的23个表现,11名常委无一“幸免”,每人从抽样的500份统计中,共计打勾1.1万多个。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