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节前三打“预防针” 清明时节促“清明”
来源:融安县纪委 作者:江昕颐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1日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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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融安讯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清明节风清气正,融安县纪委在节日前夕给全县党员干部打了三针“预防针”,督促党员干部们守住“清明”。
一是短信促廉洁。借助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了廉政短信,倡导廉洁过节,文明祭扫。要求全县各乡镇、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在节前给干部职工们敲警钟,做到严明纪律,提前防范。
二是制度促廉洁。融安县纪委日前印发了《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通知》要求,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金猪”、烟花爆竹等节礼,以及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使用公车、公款等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倡导文明祭扫;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等等。
三是监督促廉洁。通过电视、短信平台等手段在全县范围内公布县纪委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同时节日期间融安县纪委将全县对各扫墓地点和消费娱乐场所进行暗访,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将快查快结,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案例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果。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