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在全区水利系统部署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活动

来源:驻自治区水利厅纪检组、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1日 10:36 打印

  本网讯 3月28日,自治区水利厅召开全区水利系统廉政工作座谈会,会议分析了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剖析了近年来广西水利系统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手段及突出特点,研究部署了全区水利系统反腐倡廉专项活动。

  会议决定在全区水利系统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活动,一是大力开展水利反腐倡廉教育活动。通过抓正面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廉政谈话活动、组织全区水利系统公务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二是开展纠正水利系统违纪违法专项工作。积极配合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查处水利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各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对主动交待违纪违法问题、退出违法违纪所得的人员视情节从轻从宽直至免予处理的支持。三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认真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水利行政审批改革的各项规定,所有水利行政审批事项必须进入各地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深化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设计及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等制度,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行为。强化资金监管,认真执行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规定,确保水利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堵塞漏洞。

  会议对我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等“两个责任”。二要坚决突出强化风险防控、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强化查处案件、强化作风建设等“五个强化”。三要坚决做到管好自己、做好表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等“四个‘好’字”,努力保持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的生动局面,以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推进水利事业的新发展。

  会议对全区水利系统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活动提出了要求。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