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通报六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 数人被免职处理
日前,南宁市纪委对2013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六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要从这六起典型问题中,认真汲取深刻教训,深入分析原因,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抓出成效。
通报指出,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印发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以铁的纪律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有个别人无视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影响极坏。通报的六起典型问题是:
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罗达田酒后驾驶公务车辆的问题。罗达田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武鸣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谢正林等人使用公款吃喝问题。谢正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款吃喝费用由个人支付,并予以上缴财政。
邕宁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黄结卿等人组织本单位员工公款旅游问题。黄结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款支付的旅游款由个人支付,并予以上缴财政。
宾阳县思陇镇太守中学原校长杨文龙使用公款给教师发放超市购物卡、值周补助等问题。杨文龙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免去校长职务。公款开支的款项全部清退上缴。
上林县食品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韦汉期等人同意使用公款购买月饼、公款旅游等问题。韦汉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免去县食品公司经理职务。公款开支的款项全部清退上缴。
市友爱南路学校党支部副书记、校长杨文凯使用公款给学校教职员工发放购物卡和物品等问题。杨文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公款开支的款项全部清退上缴。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