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教育强调“四要四不准”

来源:贺州市司法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7日 15:39 打印

  本网贺州讯 3月26日上午,贺州市召开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教育报告会。

  会议针对当前贺州市司法系统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 “四要四不准”的要求。“四要”即:一要加强学习,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大局意识;二要履职尽责,勤勉工作;三要服从领导和管理,听从指挥;四要提高执行力。“四不准”即:不准违规使用公车;不准接受当事人请吃,不准“吃拿卡要”;不准乱收费;不准“冷硬横推”,要克服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

  会议邀请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为大家作了党风廉政教育专题报告;邀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全区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全市创先争优活动十大先锋人物钟山县司法局燕塘司法所所长廖思熠作先进事迹报告。

贺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教育强调“四要四不准”

会议现场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