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一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公车私用被实名通报
来源:象州县纪委 作者:莫雪英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8日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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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象州讯 近日,象州县纪委发文实名通报一起公车私用违纪案件,要求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加强对本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据了解,该县卫生局纪检组长张某某、县人社局干部曾某于2014年春节期,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单位公车用于办理个人私事。经县纪委查实后,张某某、曾某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了检讨,并补交使用车子产生的费用。为警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象州县日前对张某某、曾某二人及所在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象州县纪委此次“自揭家丑”实名通报县直单位纪检组长,显示出了敢于亮剑和自我开炮的精神,落实了打铁还要自身硬和正人先正己的要求,使“灯下黑”变成了“灯下明”。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