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加强执法监察促环保执法高效规范
来源:灵山县纪委 作者:蒙瑞达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8日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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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灵山讯 灵山县纪委监察局通过强化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不断推动环保执法规范高效,确保荔乡大地天常蓝、水常清、山常绿。
一是强化环保审批监督。依据“合法合理、精简高效、批管分离、相互监督”的原则,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环保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将13项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服务窗口进行集中对办理,并对环保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电子监察。去年以来,共发放排污许可证57个,年审排污许可证231个,未出现红、黄牌现象。
二是严把环评监督关。切实加强环评机构的日常监督,积极参与环评机构开展项目环评的过程,重点监督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明令禁止建设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落实等。对环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大胆责令纠正,坚决杜绝不符合要求出具环评报告的行为。去年以来,全县共建设项目环境报告43份,环保投资3748.05万元。
三是加强环保执法监督。从机关效能建设入手,以整顿机关作风为突破口,加强对环保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健全自我监督约束机制;对在开展环保执法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按照“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实行责任追究。一年来,共受理环保执法案件71起,结案70起,结案率 98.59 %,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件,办理市长热线投诉2件。
四是着眼建立长效机制。该县纪委监察局积极协助县政府颁布实施了《灵山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灵山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和《灵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等项目长效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环保监督长效机制,确保环保执法有据可依。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