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腐败零容忍”为深化改革注入强大“正能量”

作者:廖斌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7日 09:51 打印

  3月13日上午10点30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见了中外媒体记者,并回答了中外记者在改革开放、经济、民生、外交、反腐等方面的十五个问题,对于政府继续坚持反腐的问题,总理说到:腐败是人民政府的天敌,对于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我们实行的是“零容忍”,今年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而且要加快推进“权力清单”公布,界定权力的边界,防止滥用权力。

  去年以来,在中央坚决反腐的大环境下,中国的反腐倡廉交出了一份不俗的成绩单,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7551件51306人;人民法院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万件,判处罪犯3.1万人。中央的反腐力度和成绩赢得了全国人民群众的掌声。总理再次强调“对腐败分子零容忍”,表明中央政府依然会严厉反腐,并把反腐斗争做为推动“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给深化改革注入强大“正能量”。

  “坚决反腐”是“自我革命”的前提和保障。李克强总理的“对腐败份子和腐败行为的零容忍”表明了中央对继续反腐的决心和力度,反腐不是一阵风,也不是“割韭菜”,反腐斗争会以常态化的方式继续下去,唯有如此才能赢得民心、树立形象,给违反行政规则、即得黑心利益者一记重拳,为政府的“自我革命”扫清行政障碍,给深化改革注入强大“正能量”。

  “坚决反腐”会进一步推动社会的公平和公正。公平和正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理念,深化改革需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以达到不断革除体制机制的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更成熟而持久的目的。中央举全力严惩腐败,倡导社会公平和正义,就是要倡导广大人民群众坚守我们的核心价值观,坚守我们的价值体系,形成强大的凝聚力、战斗力,去推动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坚决反腐”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李克强强调:“中国是法治国家,不论是谁,不论职位高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是触犯了党纪国法,就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惩治。”也就是说权力法定、行权必须依法,这无疑用司法手段和司法威力给反腐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提升了法治对于公权力的引导、规范和制约作用。通过不断查处腐败、严惩腐败行为,及时打消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和公众对反腐“一阵风”的担心,不断激发公众的反腐热情,提升社会的反腐信心,让“简政放权”更加到位,给深化改革赢取宝贵的时间。

  “对腐败的零容忍”是政府界定权力边界、防止权力滥用、推动自我革命、营造社会公平的有力举措,表明了党和政府对反腐败的意志和决心,“坚决反腐”要取得实效,就必须把“有贪必反、有腐必惩”的反腐政策长期坚持下去,让权力寻租行为、让腐败现象无藏身之地,为深化改革注入强大“正能量”。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