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者”何以变为“腐败者”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道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此前,他在山西任过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空降”山西之前,在中纪委系统工作了14年。(据2014年2月28日新华网)
又一“老虎”栽倒。本来,对于“贪腐老虎”的消息,人们似乎已经习以为常,因为在党中央强大的反腐力度下,一个又一个的“老虎”终会被揪出,这是毫无疑问的。然而,这次曝光的贪腐“老虎” 金道铭,竟曾经在中纪委系统工作了14年。从曾经的“反腐者”变成了如今的“腐败者”,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或许,一些人首先会怪罪于“制度”,认为“缺乏有效的防范制度”导致了腐败的发生,使“反腐者”变成了“腐败者”。我们从来不会否认“制度”在防止腐败中的重大作用。有用的制度,能有效的预防腐败。如果“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那就防不住腐败的发生。从这点看,推进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制度,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这是必然的要求。
然而,请不要忘记,腐败最主要的原因不在于制度,而在干部个人本身。唯物主义认为:“内因是指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它能够加速或延缓甚至暂时改变事物发展的进程,但必须通过内应而起作用,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原因。”从“干部”和“制度”关系看,“干部”是有生命、有灵魂的,是内因;“制度”是人制定的、是外在的,是外因。即使有了很好的制度,你不执行,腐败也照样发生。曾在中纪委系统工作了14年的金道铭,你不自重、你不守纪守法,有再好的制度也无用。“物必自腐而后虫生”。由“反腐者”变成“腐败者”,罪魁祸首是金道铭他自己。
人们常说,天堂向左,地狱向右。意思是指天堂和地狱是处在不同的方向。“清廉”和“腐败”又何尝不是如此,一边是清廉,另一边是腐败,选择方向的操纵杆,握在我们自己手里。这就是金道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带给我们的一点启示。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