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纪检监察机关2013年立案154件,结案163件
本网贺州讯 2月20日下午,贺州市纪委监察局举行2013年度查办案件情况新闻通报会。市纪委新闻发言人代表市纪委监察局通报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
据通报,2013年,贺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突出职能、聚焦主业的要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切实抓好查办案件工作,整风肃纪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201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312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936件,立案154件,结案16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2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76万元。查办案件工作呈现“四个同步增长”,即:接受信访举报数增长23.42%,立案数增长13.24%,结案数增长28%,处分人数增长25.58 %。概括起来,重点查办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案件。一是严肃查办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案件。全市查办失职、渎职类案件46件,占立案数的29.87%;处分46人,占处分总人数的28.40%。如全力配合自治区调查组严肃查处了贺州市企业违法排污造成贺江水污染案件,此案件32人受到责任追究,31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按干部管理权限,我市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其中按级别分类:正处级5人,副处级7人,科级10人,其他干部职工3人,涉及平桂管理区以及环保、国土、水利电力、安监、住建、工信等部门,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二是严肃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重点查办贪污贿赂类案件45件,占立案数的29.22%;处分44人,占处分总人数的27.16%。如钟山县纪委查办了钟山县中学原校长钟某收受教学楼承建商好处费9.5万元及校服供应商好处费1.76万元的案件,给予钟某开除公职处分;昭平县纪委查办了樟木林中心小学原校长童某利用职务之便,加大发票金额套取学校资金2.9万元的案件,给予童某留党察看1年和撤职处分。三是严肃查办涉农领域违纪违法案件。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惠民补贴、农村危房、民政救济、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了对侵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案件的查办力度。尤其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予以重点关注。其中八步区查处涉农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1件,钟山县13件,富川县7件,昭平县7件,平桂管理区9件。四是严肃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实行“零容忍”,绝不遮掩,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0起,处分12人,其中市本级3起4人,八步区1起1人,钟山县3起3人,富川县1起1人,昭平县1起2人,平桂管理区1起1人。同时,对其中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和2014年春节期间公车管理专项督查发现的5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2014年贺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五次全会和市三届纪委四次全会的部署,在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区、市多家新闻媒体单位记者,贺州市直党委部门代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政风行风特邀评议员、各县区(管理区)纪委(纪工委)分管领导和宣教室主任以及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职能室的工作人员应邀参加了新闻通报会。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