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未私用 通报为哪般

来源:平桂管理区纪工委 作者:陈土娇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9日 16:05 打印

公车未私用 通报为哪般 

执行不到位 批评理应当

  

  近日,平桂管理区纪工委下发的一则通报批评引起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注意,大家纷纷掀起了对工作执行力问题的大讨论。

  原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贺州市委和平桂管理区党工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精神,风清气正过好2014年春节,平桂纪工委于2014年1月27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14年春节期间廉洁自律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贺平纪发〔2014〕1号),要求管理区各级各部门(含下属机构及二层机构)的公务用车集中封存并严格用车审批手续。同月28日下午,管理区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就做好春节期间廉洁自律等有关工作进一步强调和部署。然而,春节期间纪委联合电视台等有关部门通过明察暗访,发现管理区西田口水电厂虽然没有公车私用,但仍然违反了文件精神,将单位公务用车私自停放在私人住宅区,没有进行集中封存。为此,经管理区党工委同意,管理区纪工委对西田口水电厂执行工作要求不严的情况给予了通报批评。同时,追究未及时传达文件和会议精神,导致西田口水电厂不按要求执行的管理区水电局责任,一并给予通报批评。

  管理区水电局及其下属单位西田口水电厂被通报批评,究其原由,前者是履职尽责未到位,而后者则是违反了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作为主管部门的水电局,理应将文件及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在第一时间传达到下属单位,并督促其贯彻落实。落实不到位,违令者自然该受处分,但主管部门也难辞其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为我们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更好实施责任追究指明了方向,有什么样的权力就应有什么样的责任。

  而一小部分人不免要为水电厂鸣冤:不过是停车停错了地方,毕竟没有公车私用呀;而且事前确实没有接到有关通知,通报批评是否过于严厉了?众所周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而地方党委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对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更是作了具体的要求,管理区也要求各级各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并严格执行。显然,规范公车使用和管理已不是一朝一夕、猝不及防的工作。但仍然有单位违反规定,可见工作执行力还有待加强。执行力问题折射出工作作风问题。“言必行,行必果”,当前形势下,我们只有把思想统一到提高执行力建设上,在积极执行上不放松,在坚决执行上不犹豫,在创新执行上不停步,在高效执行上出成绩,才能确保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