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起“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问责事例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0日 11:01 打印

(桂监发〔2014〕1号)

关于5起“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
问责事例情况的通报

 

  2013年4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以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监督,严格执纪,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南宁市组织开展了多轮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严肃查处了一批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有力地推动了活动的开展。现将5起“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问责事例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州县凤凰乡廖祖喜因落实整改不力被处分

  2013年5月29日,桂林市“美丽桂林·清洁城乡”督查组检查中发现全州县凤凰乡集镇省道沿线卫生环境差,沿街垃圾随处可见,车辆随意停放,乱搭乱建现象严重,省道边某废旧物品回收点沿路堆放废品垃圾严重影响公路沿线美观和环境卫生。县领导次日约谈了凤凰乡三家班子主要领导。5月31日,市督查组回访发现该乡卫生环境有所好转,但废旧物品回收点堆放垃圾问题仍未整改。6月3日,市督查组再次回访,发现该乡环境卫生情况出现反弹,前两次暗访发现的问题仍然没有整改到位。桂林市大督查考评领导小组随后对该乡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全州县纪委实施问责,给予凤凰乡党委书记廖祖喜党内警告处分。

  二、港南区桥圩镇杨伟平因工作不力被免职

  2013年10月24日,经贵港市抽查,发现桥圩镇永梧小学校园周边垃圾较多,校园内清洁卫生较差,校园门前“三包”、校园主干道保洁工作不到位。经港南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对桥圩镇永梧小学校长杨伟平给予就地免职处理。

  三、上林县住建局谭彬、蓝文荣因履职不到位被问责

  2013年5月,经南宁市抽查,上林县县城部分区域垃圾乱倒、农贸市场脏乱差等问题突出,特别是经媒体曝光后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整改。上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书记谭彬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通报批评;上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蓝文荣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诫勉谈话,并责成限期组织整改。

  四、灵山县烟墩镇黄春柳因推进工作不力受到组织处理

  2013年6月中旬,钦州市委主要领导在带队检查中发现灵山县烟墩镇宣传发动、贯彻执行工作不到位,辖区内部分区域存在垃圾成堆的现象。钦州市美丽办对灵山县烟墩镇进行全市通报批评。7月中旬,钦州市开展清洁乡村活动第一阶段考核,该镇仍未扎实整改,排名后三位,再次被通报批评,同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因该镇在清洁乡村活动中连续2次被通报批评,在近期处级干部公开推选中,该镇党委书记黄春柳虽然面试、考核位居前列,但暂不予提拔。

  五、马山县住建局李彪荣因履职不到位被通报

  2013年6月,经南宁市抽查,马山县县城部分区域垃圾乱倒、农贸市场脏乱差等问题突出,特别是经媒体曝光后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整改。马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党组副书记李彪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通报批评,并责成其限期组织整改。

  上述5起典型事例,反映了当前在我区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中,一些地方和部门、一些党员干部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职责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等情况,究其根源就是思想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没有得到有效克服,工作上的“庸懒散慢”没有得到有效根除。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上来。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各项活动是我区各级干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新形象的重要载体,是检验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战斗力、动员力、执行力的一个重要标尺。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一号项目”持续推进,切实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劲头不懈、措施不软,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各项活动是民心工程、生态工程、新风工程,也是作风工程,事关广西科学发展、永续发展大局,涉及千万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的改变,绝非一朝一夕,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需要极大的韧劲、恒心和耐心。没有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没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艰苦奋斗精神,没有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过硬作风,是办不好这件事情的。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要把落实工作的责任分解到单位和个人,要细化、固化分片包干的领导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要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贯彻执行能力,以扎实的工作、优良的作风推进活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三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扎实推进活动的各项工作。要坚持已经检验有效的方式方法,并不断完善。要将各级干部下基层访民情、解民忧、帮民富的好做法常态化;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广大农村群众自觉参与,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加强技术指导,因地制宜,实行一村一策,确保活动科学有序推进;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乡规民约,推动农村新风尚的形成,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发生根本、不可逆的转变。

  四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把督查工作贯穿活动全过程。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和阶段特点,及时调整督查工作重点,创新督查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完善的定期和不定期、明察和暗访相结合,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相结合,上级督查与群众、媒体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相结合的督查工作机制。

  五要进一步严格实施问责,严肃查处涉及活动的作风效能案件。各级各部门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格问责究错、奖优罚劣,对在“美丽广西 ·清洁乡村”活动中发现的各类“庸懒散”、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对上应付检查、对下糊弄群众,不作为或工作失职等问题要坚决予以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以铁的纪律保证活动有序有力推进。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
         2014年1月20日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