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法院节前劲吹“廉洁风”

来源:大新县法院纪检监察室 作者:伍佰祯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6日 17:00 打印

  本网大新讯 为使全院干警在春节期间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过好“廉”关,近日,大新县人民法院召开纪律条规和警示教育案例专题学习会,进一步强调了要勤俭过节、廉洁过节。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通报和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精神,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改进司法作风“六项措施”、“五个严禁”规定等内容。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在“春节”期间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绷紧“廉政弦”,吹起“自律风”,筑牢“防腐墙”。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新春佳节个人和配偶子女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聚钱敛财;严禁借用过节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用公车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借评比达标考核奖励等方式在规范津补贴政策之外新设奖励项目、提高津补贴标准发放奖金;严禁参与赌博以及其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以实际行动营造廉洁、节俭的节日氛围。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