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监察厅发出通知要求:强化执纪监督 确保“三个安全”
本网讯 2014年春节即将来临,针对我区一些地方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食品药品、环境安全隐患时有凸现,生产安全、食(药)品安全、生态安全“三个安全”形势严峻等问题,1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印发了《关于强化执纪监督确保“三个安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监察机关严明组织纪律,强化执纪监督,切实做好春节期间“三个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着力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区“三个安全”形势稳定,确保广大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指出,各级监察机关要强化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食品(药)安全、生态保护等方面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实施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事件)易发多发势头。
通知强调,各级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积极督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检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三个安全”的监督检查,铁面执纪、严肃问责,认真核查有关地方和部门落实相关政策法令及其履职情况,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有关政策规定落实不到位,坚决防范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
通知要求,要切实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监察机关针对辖区内已经发生的各类事故(事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迅速督促有关地方和职能部门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尽快查明原因,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事故(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加大对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监管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警示约谈的力度。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应急值守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请示报告、领导带班值班、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责任和要求,在重点时段、重点岗位要加岗增人。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故(事件),及时妥善处置。要畅通信息渠道,规范信息上报,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误报现象。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