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三公”经费减少388.12万

作者:钟博思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2日 15:43 打印

  2013年,平桂管理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严格有效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严肃整顿督查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建设管理工作清查,自治区“两规定一办法”等活动,确保“八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据悉,管理区2013年共召开专题会议10多次,开展专项督查4次,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共开展自查176次;减少或转由部门自行发文182份,合并、套开各类会议活动15次,会议同比减少21%,共节约各类经费开支约28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993.12万元,比去年同期节约经费388.12万元,同比减少21.24%。其中公务接待人数7.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6万人,比去年同期节约经费105.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实际支出689.19万元,比去年同期节约经费36.47万元;因公出国(境)5人,比去年同期减少5人,比去年同期节约经费27.97万元。

编辑:刘亭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