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纪委发出通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务实节俭过节

来源:南宁市纪委 作者:党风室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8日 10:58 打印

  本网南宁讯 近日,南宁市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部署的精神,切实改进作风,市纪委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工作发出了通知。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贯彻执行中央两个《通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做党纪的坚定维护者、模范执行者、有力监督者,确保中央有关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营造务实节俭、欢乐祥和的过节新风。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加强务实节俭过节规定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和监督,重点加强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行为的执纪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奢侈浪费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同时,要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欢迎党内和广大群众、新闻媒体举报监督。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