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致力“五个到位”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成效
去年来,我区纪检监察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2013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加大监督查处力度,致力“五个到位”,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推动了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组织领导到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新格局
完善的工作格局是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一年来,我们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在构建“六级”责任网络上下功夫。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危朝安,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石生龙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决策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自治区纪委按照责任制要求,先后印发了《2013年党风建设工作要点》和《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相关工作的责任主体和配合单位,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各市县也相应制定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责任分解,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研究部署,抓好落实。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分解、狠抓落实,构建了自治区、市、县(区)、乡镇、基层站所和村(社区)六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构建起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到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意识获得新提高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是建设廉洁农村的主体,提高其廉洁意识尤为重要。为此,我们注重抓好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觉性。一是加强宗旨意识教育。为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我们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培训班、知识竞赛、巡回宣讲等方式,认真组织基层党员干部重温《党章》,重学经典论著,为明年基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好了铺垫。目前全区农村基层干部已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对照检查73641人次。二是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把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重要会议精神,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三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继续做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宣教活动。开展“移风易俗倡文明”活动,创作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精品,开展富有农村特色的廉政文化活动,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破除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不断丰富教育载体,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等设施和平台,组织阅读《党风廉政教材》,组织收看《都隆村女当家——韦冬梅》、《谁动了我的低保》、《虚构的培训费》等原创教育片。据统计,全年全区共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培训20822期,培训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达517663人次,促进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意识的提高。
三、清产核资到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现新规范
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今年来,我们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实现领导机构、工作经费、工作人员“三个落实”,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认真进行检查验收。今年7月份,由自治区纪委党风室牵头,会同自治区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分成7个小组对全区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验收。摸清了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结构、存量和分布,建立起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据统计,近3年来清产核资村数已达16071个,实现了全覆盖。二是完善“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充分利用“制度+科技”的优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在原有基础上,今年我区新选28个县(区)作为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建设试点。其中玉林市的博白县、陆川县、兴业县还将“三资”监管系统延伸至各乡镇以及基础条件较好的村(社区),由乡镇纪委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本乡镇、本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管理、在线监控,形成县纪委、乡镇纪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立体监管体系。三是开展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在坚持村集体自愿原则及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基本核算单位“四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深入探索完善村财乡(镇)管村用制度。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代理服务工作流程,切实把好收入管理、支出核销、合同签订和票据领缴关,防止和纠正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私设账外账逃避监督等问题,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全部纳入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建账核算。目前全区已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行政村有16071个,其中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数为12225个,占76.1%。
四、机构机制到位,基层民主监督注入新动力
开展基层民主监督,离不开健全的监督机构和完善的监督机制。年内我们全面推进村务监督机构建设,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民主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一是建立村务监督机构。修订下发《广西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成员产生方式、成员罢免和补选、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等,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挂牌、工作制度、办公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目前已建有村务监督委员会(或监督机构)的村(社区)达到15718个,占总数的98.67%。同时,进一步完善村民公约,继续推进“农事村办”、“四议两公开”工作,提高村务民主管理和村民自治水平。二是完善权力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推行“一把手”公开述职述廉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加强村务监督工作,提升村务监管水平。崇左市实施出台《乡镇关于开展推进阳光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大新县等作为实施农村“开展推进阳光权力运行工作”打造系统工程试点,出台管理制度,重点对乡镇党委、政府及班子成员的职权进行界定,确保乡镇党委、政府权力规范运作。三是加大监督落实力度。自治区纪委领导多次带队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调研,并会同自治区党委、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各项监督制度贯彻落实到位。有的市县还组织进行了专项治理,如崇左市实施“查案件、保民生、促廉洁”工程,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农民土地权益,截留、挤占、挪用、“吃拿卡要”和骗取涉农惠农补贴资金,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以及向村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目前,全区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1565人次、诫勉谈话1031人次,勤廉双述59814人次,村民评议村干部85274人次,对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1607人。
五、监督查处到位,解决突出问题取得新成效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能否得到解决。为此,我们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服务人民群众。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涉农收费、农民土地权益的日常监管,开展农资打假维权、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资金公示公开工作情况检查。查处农业补贴政策问题98个,涉及金额862.67万元;查处涉农建设项目问题88个,涉及金额1107.43万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粗暴、办事不公、吃拿卡要、奢侈浪费等问题63个,处理40人;纠正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42个,涉及金额139.39万元。二是加强案件查处。重点加强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今年以来,全区共受理涉农信访件3096件次,已办结2788件;查处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案件37起,处理人数42人;查处违反农村耕地保护、征地拆迁、宅基地管理等土地管理制度案件52起,处理人数50人;查处“贿选”等破坏村级组织选举案件1起;查处其他违纪违法案件957起,处理人数898人,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服务群众。为方便群众办事,各地注重改进农村基层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加大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力度,在乡(镇)、村建立便民服务机构。如贵港市港北区积极创新党务公开方式,将区、乡镇、村三级共179个单位的党务政务信息在“港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络动态公开。此外,全区建立了50个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招标投标中心(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16050个便民服务机构(今年新增1256个),并安装电子监察系统,进一步健全了便民服务体系。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