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出台十条“禁令”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元旦春节廉洁行为

来源:来宾市纪委 作者:黄熙勤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1日 15:12 打印

  本网来宾讯 来宾市纪委、监察局24日下发通知,重申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令行禁止,廉洁自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通知重点重申对党员领导干部十条“禁令”:一、 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水果及其他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二、严禁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公款购买、定制、赠送各类节日纪念品。三、严禁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旅游或接送子女、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公务用车要实行集中停放管理。四、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将私人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基层单位到上级机关驻地宴请领导和工作人员。五、严禁向上级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礼品、购物卡和土特产品;严禁接受下级单位的宴请以及礼金、礼品、购物卡和土特产品;严禁借春节拜年之机收送礼品、红包等财物。六、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七、严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以赌博、变相赌博或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敛钱财。八、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九、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及接受、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十、严禁违规举办或参加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调相关部门,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元旦春节期间严重违反纪律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