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厅要求严格执行“九不准”狠刹行业不正之风

来源:自治区卫生厅监察室 作者:张超雄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0日 15:19 打印

  本网讯 12月26日,全国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自治区卫生厅随即召开了全区卫生系统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区卫生系统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

  “九不准”包括: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自治区卫生厅及时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全区卫生系统准确把握“九不准”的要求和精神实质,把“九不准”迅速传达到每一个医疗卫生机构、每一名医疗卫生人员,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并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要研究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努力在医疗服务中彰显行业主流价值。对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