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纪委通报供销系统违纪违法案件
来源:天等县纪委 作者:黄尔实 袁权 王江河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7日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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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天等讯 近日,天等县纪委下文专题通报该县供销系统三类违纪违法案件,涉案的天等县县供销联社原领导农义某、梁某及李成某等10人,受到了相关党纪政纪处分。
三类违纪违法案件分别为:县供销联社原领导农义某、梁某及李成某等三人,利用职权到相关企业兼职入股并领取兼职费案;县供销系统班子领导编制虚假资料,骗取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案;基层供销社挪用单位资金、非法占有案。以上三类案件涉案金额总计达208万元。
通报详细分析了三类典型案件发生的原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通报强调,全县各部门及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四重四强”:一是要重视法纪教育,强化廉政意识。明确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正确处理好国家、单位及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二是要重视制度建设,强化约束管理。建立健全对“人、财、物、事”权力运行中重点部位和关键点的监督制约制度,用制度手段防范违纪违法行为。三是要重视权力公开,强化监督管控。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违纪违法问题失去生存空间。四是要重视案件查处,强化源头治理。通过办案及时发现单位内部存在的问题,开展“联动3+4”制度整改活动,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