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县一领导干部在征地拆迁中受贿获刑6年

来源:柳江县纪委 作者:韦献高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5日 10:01 打印

  本网柳江讯 2013年11月,柳江县经贸局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覃方铃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审理查明,覃方铃于2009年5月兼任湘桂铁路扩能改造柳江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至2013年间,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顺利获得较高标准的征地拆迁补偿款提供方便,非法收受被拆迁户陈某某、韦某某及柳州市某拆迁服务公司总经理邬某某送给的现金共计13万元。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