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纪委“四举措”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来源:崇左市宁明县纪委 作者:杨振林 陈丹宁 潘国威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9日 16:02 打印

  本网宁明讯 今年以来,宁明县纪委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的关键环节来抓,通过加强领导,建立快速初核调查工作机制,加大交叉联合办案工作力度、加大培训力度等四举措,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成效显著。2013年,全县立案36件,比去年提高56.6%,目前案件立案数排崇左市第一位。其中县本级立案4件,乡镇立案21件,县直立案1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3人。


  一是加强领导,为案件查办提供基础保障。建立了由县纪委书记、监察局局长和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纪委副书记组成的案件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力求决策及时准确。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领导小组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办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建立快速初核调查工作机制,掌握工作主动性。制定快速立案、快速展开调查、快速排查案件线索等工作机制,同时将案情特别是重大案件、重大问题或乡科级领导干部的案情及时向县委汇报,争取县委对查办案件的重视和支持,掌握工作的主动性。今年来,全县共初核案件线索35件,立案36件,


  三是加大联合办案工作力度,提高办案效率。加强与乡镇、县直单位、监察机关的合作,及时成立联合办案工作组,加强协调提高办案效率。一年来,与各乡镇联合办案21件,比去年提高62.6%;与县直单位联合办案11件,比去年提高450%,极大地提高了办案的效率。


  四、加大对办案人员的培训教育,激发办案人员工作热情。多次召开乡镇、农林场、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培训会议,加强对纪检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办案人员对案件查办工作意义的认识,激发了办案人员的工作激情。同时,组织案件检查室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各乡镇指导办案,帮助基层纪委提高办案工作水平和能力。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