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今年全市查处公车私用案件15件
来源:桂林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6日 11:32
打印
本网桂林讯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桂林市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狠刹“四风”。通过“三个严格”,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积极回应群众的期盼,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遏制了违规使用公车的行为,赢得了民心。
一是严格管理,关口前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将此项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评范围,市纪委三次召开约谈会,重申了有关纪律要求。市财政局通过严格财政资金审批和编制管理,严把购置公务用车审批关。各县区、各单位也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本县区、本单位的公车管理制度。
二是严格督查,明察暗访。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全市各级共抽调698人组成213个检查组,深入休闲山庄、公墓、学校、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检查1576个单位(场所)。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务用车“遵规守廉、诚信维修”活动的方案》,对33家市属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进行了检查考核,并下发检查通报。
三是严格惩处,执纪必严。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的要求,对查实的违规使用公车案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公车私用案件15件。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