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员违纪收受“红包”被撤销职务叫好

作者:张庆新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4日 10:43 打印

  据《人民日报》11月30日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对近期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发出通报,自治区水利厅党组成员,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魏文达中秋节前后,收受礼金5万元、购物卡7000元,不登记、不上交。魏文达受到撤销职务处分。这表明党的纪律是“高压线”,任何人不得触犯,违纪必须付出代价,不如此,党内歪风恶习难以祛除,从严治党难以落到实处。

  送红包原本是我国礼尚往来的传统习俗,体现和谐相处的友好情结,包含着对亲朋好友的关爱和祝福。然而后来有的“红包”却渐渐变了味:一些人为了谋求个人利益,以“礼尚往来”为幌子,给官员送“红包”联络感情,而一些官员也以“盛情难却”为由笑纳了。可是,天下没有白收白送的“红包”,收了别人的“红包”,就要帮人办事。于是,一些干部丢了原则,丢了法纪,一步一步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并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

  “红包”之祸猛于虎。领导干部收受“红包”,根子在思想上的享乐主义和行动上的奢靡之风,实质上就是受贿,就是腐败。“红包”和官帽不可兼得,收“红包”就要丢官帽。我们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警醒起来,认清“红包”的表象之“美”、本质之毒,抛弃贪欲,秉公用权,从自身做起,洁身自好,拒收“红包”,干净干事,清白做人,以实际行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