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反腐 彰显纪检工作的广泛性和时效性

作者:钱开胜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2日 15:44 打印

  11月29日,广西纪检监察的微博转发了近期广西查处的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这些案件包含铺张浪费和收受礼金购物卡、违规购买使用公车、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和月饼、违规公款出国旅游等,这次反腐行动在微博上的及时曝光,得到了广大网民的力挺和好评。

  作为一种现代的新型信息发布方式,广西纪检监察的微博日益成为广西反腐倡廉信息表达和传播的重要通道,并彰显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力和独特的魅力。网络反腐不但拥有快速、便捷的功效,更兼具廉价、有效的作用,广西纪检监察部门能及时善用网络微博,使之成为与百姓沟通交流的有效窗口,并把微博当作一把反腐利剑,发挥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足见其推进反腐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环境的作用所在。

  这次被网络和微博曝光的违纪案件上到厅级领导干部,下到乡镇党委书记,他们不仅违反了中央和自治区规定的廉政精神,而且有的顶风违纪、影响较坏,严重背离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如何严守“八项规定”、如何整顿“四风”,就必需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持不懈地加大整治力度,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绕着走”、打“擦边球”。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要进行大排查、大扫除、大曝光。

  有理由相信,纪检监察机关既然敢于用微波曝光,可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是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只有加强监督检查,综合运用专项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广泛性和时效性,才能让违规违纪行为无处藏身。要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要严肃量纪问责,该给党纪政纪处分的,不以组织处理等方式代替;该重处分的,不以轻处分代替;该追究领导责任的,一律依规问责;该经济退赔的,一律追缴清退。要通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推进,逐步铲除“四风”滋生蔓延的土壤条件,以刹风整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