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公款购炮 赢得群众“赞道”
11月21日,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通知指出,元旦、春节将至,遵照中央指示,要继续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节日期间,公款赠送节礼现象普遍,浪费现象让人心痛,严禁公款“放炮”的禁令来得及时。
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燃放烟花炮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的,是表达喜庆心情的一种方式。然而,一些地方党员干部甚至是个别机关单位,就是利用这些重大节日,用公款购买年糕、烟花炮竹、烟酒、花卉等节日礼品,有些是发放给职工,有的党员干部把赠送烟花炮竹作为巴结领导,讨好领导的一种手段。从而出现节日到来,给领导送上几千甚至上万元的烟花炮竹、烟酒等现象,用公款买烟花炮竹更是屡见不鲜。
是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炮竹的结果是让个别党员干部高兴了,但是这样的炮竹声却深深地刺痛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心。虽然改革开放让我们的老百姓生活一天一天的好起来,但是很多地方,尤其是西部偏远贫困地区,仍然有许多群众生活过得比较困难,甚至是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一边是用公款购买的烟花炮竹,一边是困难群众叹息声,这样的行为难道不让人痛恨吗?
出现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炮竹的浪费现象还有一个直接的原因就是而个别领导干部想在节日中通过放鞭炮来显示自己的权力。过去,每逢新春佳节,就出现有些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导致出现一些单位、部分领导干部,过节不比文明,比的是谁家燃放的烟花炮竹多、烟酒贵、食品丰盛。紧接着就是领导干部在“比”,群众心底在“骂”。
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巩固纠正“四风”成果,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不是中纪委个别领导干部的声音,是从群众内心发出的强烈愿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才能让老百姓心服口服。而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只有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才能度过一个健康、廉洁、文明的佳节,才能在清脆的鞭炮声中赢得群众的啧啧赞道。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