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纪委“四举措”“四突破”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来源:乐业县纪委 作者:陆道忱 陈志壮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2日 11:11 打印

  本网乐业讯 乐业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原则,紧紧围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案件查办工作实现了四个新突破。

  一、拓展案源,在线索排查上有新突破

  一是重视举报,筛选案件线索。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认真排查,仔细筛选,对反映职级较高或问题严重的信访件,由主要领导阅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区分轻重缓急,逐件排队,为初核做好充分准备。二是主动出击,捕捉案件线索。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对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开展执法监察、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积极参加县组织的一些检查活动,提前介入,从中捕捉案件线索。三是细查深挖,扩大案件线索。不就案查案,而是认真研究案件的细节,挖掘深藏其中“串案”、“窝案”、“案中案”。

  二、完善机制,在内部管理上有新突破

  一是创新办案工作机制。在实行派驻纪检组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实行交叉办案、异地办案、领衔办案、自由“组阁”办案等方式。选派部分人员到上级纪委参与办案,每季度选调部分派驻纪检组长到机关办案,开展以案代训。二是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小组工作联系例会,及时报送有关信息,相互移交案件线索。三是建立案件监管机制。先后制定了案件目标考核责任制、案件线索管理规定、案件检查程序、初核了结报审制度、办案安全责任制度、查办案件工作细则、案件考核奖惩办法、案件公开审理办法和常委会票决案件办法等10多项管理制度,规范了办案程序、完善了案件检查工作机制。

  三、整合力量,在协调联动上有新突破

  一是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办案工作的支持。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通报情况。通过每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敦促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进而有效地排除办案工作中的各种阻力。二是加强协调,形成办案合力。建立执纪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各方力量。加强横向联动,及时互通情况。完善纵向协调,发挥各单位、各系统的垂直人力优势,搞好办案指导,在攻坚克难上达成默契。三是加强对基层案件工作的监督指导。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查办的重大案件,要求从案件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到处理每个环节都要向县纪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汇报,防止重要案件线索漏失。通过案件调度、跟踪督办等形式,对基层办案工作及时督促检查。

  四、惩防互动,在发挥案件治本作用上有新突破

  一是建立“一案双报告三落实”制度,做好查办案件的“下半篇”文章。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查办结束后,调查组根据查办案件情况,在提交案件调查报告的同时,写出查办案件剖析报告。发案单位要写出整改报告,并认真开展“三落实”,即:落实警示教育、落实责任追究、落实整改措施。二是注重抓好回访教育。把回访教育与考察受处分人现实表现结合起来,将受处分人是否悔改和涉案单位是否整改作为回访教育的重点,不断深化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真正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类行为。以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目的。

  1-10月份,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3 件(次),属检举控告类 24 件,初核案件线索 24件,作信访了结 7 件;立案 17件,其中,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9 件,违反社会管理秩序案件8件;已结案 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 17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3人,其他党员干部 14 人,挽回经济损失31万元。





 



 


 

编辑:劳宛涓